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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运用 湘潭高新区“三级”调解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2020-04-20 11:28:36 字号:

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运用 湘潭高新区“三级”调解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4月17日上午,湘潭高新区综治维稳和信访中心联合高新公安分局调解中心、谭磊律师及社区民警、新塘里社区工作人员,历时3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将一起跨时较久、积怨较深的小区业主经济赔偿纠纷成功调处,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握手言和。这是湘潭高新区“三级”调解中心从建立以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起典型案例。

湘潭高新区“三级”调解中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高新区实践运用的创新举措,自2019年11月份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了矛盾纠纷化解职能,基本实现了“矛盾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

高新区“三级”调解中心运行机制

一级调解:调解场所设村、社区的“一村一辅警”警务室、平安共建站,以驻村辅警,村、社区干部为骨干力量,鼓励村、社区德高望重且热心公益的人士参与,形成调处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级调解:设双马派出所,城区调解分中心调解办公场所分设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警务室、岳塘区人民法院警务室、万达广场快警站,由执业律师,高新分局指派民、辅警担任专职调解员,商请街道综治办牵头,协调社保、工商、环卫等职能机构指派专员衔接、参与调解分中心调解。

三级调解:调解场所设高新公安分局,由律师、检察官、法官等法律界人士提供法律专业知识支持,商请高新区各职能部门指派专员参与调解中心工作。

(通讯员 陈玲)

来源:湘潭高新区

作者:陈玲

编辑:谢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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