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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集体“家产”租赁不再“白菜价”
2022-09-05 18:40:13 字号:

湘潭:集体“家产”租赁不再“白菜价”

“老乡,你们好!我们是巡察组的,想跟你们了解一下村里的情况。要是有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可以向我们反映。”7月,湘潭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全市20个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在走访湘潭县谭家山镇棠霞村时,巡察组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来意。

“确实有个情况想反映。我们村的石灰窑厂租给别人好多年了,租金收得特别低。”“窑厂的厂房、还有20多亩地咧,这么大的地方租金只有几千块钱一年。现在好像调了一下租金,但也还是好低。”“本来村里就没什么集体收入,这么好的资源不都浪费了吗!”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

为摸清事情具体情况,巡察组找到村干部刘某进行个别谈话,并走访目前的实际承租人杨某。

原来,2004年,棠霞村村民委员会将该村部分石灰窑及附近约20亩土地租给村民唐某30年,约定第一个十年9000元/年,每10年调整1次租金。2019年,合同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从2018年起租金调整为3万元/年。

经巡察组进一步了解,双方约定的租期30年,与当时施行的《合同法》和现行《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不符。同时还发现,该村还存在收缴租金不及时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巡察组立即交办村支两委,要求及时稳妥处理,同时加强租金催收,维护好村集体资产出租收益,回应群众关切。

收到交办问题后,谭家山镇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7月26日,村党组织与承租人签订了补充合同,约定合同租赁期调整至2024年,租期20年。并根据市场行情,将2023年至2024年的租金调整至4万元/年。同时,要求该村对正在实施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加强租金催收工作,避免集体利益受损。

“租金调整后,村集体收入增加了,巡察组真给力!”村民们十分高兴。

村支书表示,将进一步理清“家产”,认真谋划,盘活村集体资源,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打牢基础。

来源:湖南巡视

作者:湘潭市委巡察办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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