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5月13日讯(通讯员:李军 记者:焦炬 )别墅要装修,戴女士聘请湘潭某装修设计公司的金牌设计师做设计方案,并支付了相关费用。支付完6.4万元设计费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戴女士认为该装修公司一直没能尽到合同中的义务,于是,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5月10日,在湘潭市岳塘工商分局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装修公司老板退还了戴女士5000元定金和15000元设计费。
2015年8月9日,戴女士与装修设计公司签订合同,选定金牌设计师做设计并预付定金5000元。2016年3月12日,戴女士拿到由该金牌设计师设计的图纸后,支付了设计费6.4万元。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公司金牌设计师设计费用为每平米368元,期间设计师必须亲自与户主进行方案交流与探讨,并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设计图纸。戴女士表示,她在设计期间多次上门商量设计方案,但金牌设计师总是不在,接待自己的都是该公司普通业务员。戴女士不仅没有全面享受到金牌设计师的服务,而且在约定时间内没有拿到设计图纸,影响了装修进度。2017年3月30日,戴女士找到该装修设计公司,要求其退还定金及装修设计费共计6.9万元,同时赔偿房屋装修延误费3万元并道歉,遭到该公司拒绝。
岳塘工商分局12315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和消费者取得联系并积极组织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装修公司理应承担一定责任。由于戴女士是采用该公司设计图纸,却请其他装修公司进行装修,5月10日,在均衡双方意见后,装修公司同意退还5000元定金以及15000元设计费,共计2万元。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李军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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