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湘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形成了有力震慑;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47件,增长73.3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8人,增长70.4%,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湘潭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共核查出六类涉嫌违规问题线索38条39人,问责处理32人,37人清退违规资金9725.8万元,通报典型案件8起。
1-6月,全市共查处“四风”陋习问题186件,处理248人,给予党政务处分16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件,处理116人,给予党政务处分93人。起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279件,立案102件,处分7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追缴资金533万余元。
为了防止纪律“打白条”,湘潭市纪委监委分三个阶段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全市党员、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后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220人251个。目前,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冉春雷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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