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潭10月21日讯(通讯员 娄煌 记者 曹利敏)10月21日,我们从湘潭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方便参保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手续,目前湘潭市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备案手续已全部下放至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广大参保女职工提供了极大便利。
此前,湘潭市参保城镇女职工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考虑到孕妇的特殊情况,湘潭市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备案手续下放至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湘潭市生育的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可由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在全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备案,经过医保经办机构网上审核后,其生育医疗待遇均可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娄煌 曹利敏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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