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为持续推进“五大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湘潭交警曝光一批突出违法车辆和典型案例。
突出违法车辆名单
公安交管部门已将上述通报的驾驶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广泛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
典 型 案 例
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07月29日,丁某驾驶一台两轮摩托车沿湘乡市320国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途经东郊乡长丰商贸城地段时,与同向前方因故障停靠路边谭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尾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丁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当事人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当事人谭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未及时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是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事故的过错及责任:
当事人丁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第3款、第19条第1款、第22条第1款、第22条第2款及第51条之规定。
当事人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并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集体研究认定:
当事人丁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当事人谭某在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希望通过此次曝光,使广大车主充分认识到车辆安全隐患问题的危险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不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道路交通遵法守法、文明驾驶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来源:《湘潭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