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6月28日讯(通讯员 杨又华)6月28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在市看守所公开审理谢某、易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项罪名一案,并在岳塘区人民法院设立旁听会场。
公诉机关指控,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谢某、易某纠集被告人陈某等人以小额信誉贷的名义,开始有组织地进行非法放贷讨债活动。2016年6月,谢某、易某出资成立湖南金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以小额信誉贷、房屋抵押贷等名义对一定区域内的人实行“套路贷”。被告人谢某负责公司的所有事务,易某负责公司财务、合同签订、催款等。
该组织长期实施“套路贷”,致使湘潭、衡阳等地多名群众合法权益遭受犯罪活动侵犯后外出躲藏,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造成严重影响。该组织实施的“套路贷”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先后对364名被害人实施了“套路贷”相关犯罪活动,违法获利3425万元,形成重大影响。该黑社会组织经查实的犯罪共计139起,被害人达105人,其中诈骗98起、敲诈勒索14起、寻衅滋事5起、强迫交易10起、非法拘禁5起、非法侵入住宅4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起、非法经营1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1起,违法犯罪获利1503万余元。
因疫情影响,本案全程采用视频转播方式进行旁听。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时间跨度长,庭审预计将持续2天,由于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杨又华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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