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湘乡市、韶山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湘乡市、韶山市发改局,湘乡光大燃气有限公司,韶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湘潭-娄底-邵阳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0〕466号)精神,湘乡市、韶山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调整为0.348元/立方米,两地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作同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韶山市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后,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下调0.112元/立方米,调整后的天然气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2.98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为4.138元/立方米。
二、湘乡市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也应同步下调,调整后价格由湘乡市发改局根据湘发改价调规〔2020〕466号文件精神自行发布。
三、本次调整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若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潭发改价调[2020]350号 关于调整湘乡市、韶山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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