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韶山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兴隆被双开

来源:湘潭县纪委监委 作者: 编辑:曹利敏 2020-10-22 20:38:00
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经湘潭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湘潭县纪委监委对韶山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兴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兴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利用职权向服务对象放贷收息,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承揽工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生育,对组织隐瞒不报。同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相关贷款业务中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造成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高利转贷罪。

刘兴隆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胆大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严重破坏国家相关金融管理制度和正常金融秩序,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湘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省联社党委决定给予刘兴隆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湘潭县纪委监委)

来源:湘潭县纪委监委

作者:

编辑:曹利敏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t.rednet.cn/content/2020/10/22/853775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潭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