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3号)要求,现将湘潭市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考试报名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21日24时。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临床、中医、公共卫生、口腔类别)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1年须网上报名,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2.2021年开始,我省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同时,需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报名相关资料。上传报名资料明细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湖南医考网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见附件)。
3.现场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8日,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本人照片采集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湘潭考点现场审核地点和时间安排:根据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原则(市直医疗卫生机构除外)安排如下:
(二)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向考点交验相关材料。
02
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一)临床类别:2021年6月10—23日。
(二)中医类别:2021年6月19—27日。
(三)口腔类别:2021年6月19—27日。
(四)公共卫生类别:2021年6月19—20日。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1年6月23—29日。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一)临床类别:2021年6月10—23日。
(二)中医类别:2021年6月19—27日。
(三)口腔类别:2021年6月19—27日。
(四)公共卫生类别:2021年6月19—20日。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1年6月23—29日。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03
医学综合考试
2021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均计算化考试,具体时间如下: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1日下午16:30—18:30和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2: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1:35。
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04
报考相关事宜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证明书、学籍档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查报告。
(二)非首次报考。2017年至2020年在湖南考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往年报考的准考证或成绩单、《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报考。
(三)中专学历报考。持中专毕业证书报名的考生,网上能查询到学历信息的,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一份由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提交考生学籍档案。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助理报考执业。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时间计算从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乡村医生报考。鼓励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条件,且在村卫生室岗位上工作的乡村医生,积极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师承的确有专长人员报考。2020年1月31日前在我省取得师承的确有专长人员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相同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七)短线医学加试考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方可报考短线医学加试。
请考生在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时,务必提供真实的资料,在现场审核和考区复核中发现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05
其他事项
(一)所有报名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均须扫描二维码(附后),并关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二)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卫生法规部分内容已调整,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考试)〉中卫生法规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20〕7号)及相关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
(三)我省医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8时至4月5日24时。参加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6月13日8时至7月6日24时。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具体缴费标准的流程请关注湖南医考网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料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湖南医考网网址:http://www.cndoctor.cn/。
附件:
1.报名须知
2.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二维码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 1 月21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考生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考生承诺相关条款,点击“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报名。
三、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编码、毕业院校、学历、学制、专业、试用机构名称等,军队考生建议使用身份证报名)应真实、准确、有效,所填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执业注册,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四、考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用户名及密码,因个人原因泄漏导致报名信息被修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密码遗失,考生可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五、其他报名要求:
(一)申请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资格且报考地所在考区为当年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试点考区。
(二)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或试用。
(三)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且为现役军人的考生,须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加试。
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附1),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以所在地考点通知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七、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2)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3),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附4)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附5)。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6)。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 ,格式jpg。
(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八、考生持规定报名材料到所在地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自负。
九、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十、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所在地考点。
来源: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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