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
(2021年第2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至2019年同期二月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如下:
(一)2018年湘潭县环宇离心机配件有限公司“2·8”机械伤害事故
事故简要经过
2018年2月8日上午9时左右,湘潭县环宇离心机配件有限公司操作工冯某铭的衣服被绞进生产车床,两脚的脚板被车床绞碎,冯某铭不省人事,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缺少安全防护。冯某铭没有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操作生产车床。
二是安全管理不到位。环宇离心机配件公司未制定任何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三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环宇离心机配件公司没有落实安全培训教育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是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
追责问责情况
湘潭县环宇离心机配件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给予行政罚款,湘潭县安监局天易分局副局长等4人被追责问责。
(二)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27”设备检修高处坠落事故
事故简要经过
2019年2月27日10时50分许,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湘乡韶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对生产设备(5000T/D窑头电修尘废气管道)进行检修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违章作业。谢某华、周某清和万某伟3人违反本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未设作业监护人,未搭设安全梯及架台(或生命线)并配备救护绳索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管道阀门内。
二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韶峰机电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管理技术部长等对窑头废气管道阀门更换施工风险辨识不到位,未按规定对受限高度作业签发许可,对铆焊一组等员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落实不到位。
三是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当天韶峰机电公司铆焊一组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铆焊一组人员未设作业监护人、未挂安全带,违章进入管道阀门内作业的安全隐患。
追责问责情况
韶峰机电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给予行政罚款,7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三)湘乡市晨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17坍塌事故
事故简要经过
2020年2月17日16时17分左右,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湘乡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8万余元。
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晨辉公司未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时未按放坡要求进行基坑开挖。
二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顾重高在基坑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坑内作业;晨辉公司专职安全员罗术炎不在岗,未到现场进行跟踪巡查;施工现场负责人王建强未对施工人员的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进行制止或责令改正。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员未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部分施工人员(如施工人员李立文)未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中,《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既未填写培训日期,也无受教育人员签字,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
追责问责情况
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给予行政处罚,9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下步建议
一方面要认真谋划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对往年事故类型比对分析,特种设备和建筑施工行业为事故多发的重点领域。在新的一年里,安委办应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成员单位的沟通,深入巩固多年来建立的长期有效的联合机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把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另一方面要加强行刑衔接力度。行刑衔接力度的加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推力和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之下,认真把好安全关,做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设备设施检查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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