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深化便民利民,湘乡市公安局决定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统一受理以下行政审批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审批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2、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核发;
3、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4、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5、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6、焰火燃放许可;
7、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8、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9、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10、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11、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办理地址
湘潭市湘乡市涟滨南路(南岸水乡旁政务大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以上业务即日起在湘乡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办理。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乡市公安局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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