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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再次无证驾驶!韶山一男子不思悔改被拘留7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韶山市公安局 编辑:刘放明 2021-05-30 22: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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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醉驾“吊销驾驶证”,第二次酒驾“罚款加拘留”。酒驾被查一次按理说应该长记性,可偏偏有人不仅没有汲取教训,再次选择了酒后驾驶。4月9日晚,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韶山市韶河路重义驾校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整治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约23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湘C9***8”黑色本田车慢慢悠悠朝执勤民警驶来。执勤民警见状立即前往查看,并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室车窗一打开,民警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民警立即按照流程要求司机熄火并下车接受检查,并对驾驶员毛某进行酒精检测。

经现场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毛某的检测结果为:76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执勤民警将毛某带回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血化验,经调查发现毛某曾于2018年10月20日在新疆喀什地区就因醉驾驾驶被公安机关吊销了驾驶证。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醒,天气渐热,越来越多人喜欢小酌一杯,切勿心存侥幸,因此一定要谨记酒后禁止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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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韶山市公安局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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