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韶山站讯(全媒体记者:朱文 王无冕)韶山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周雅自2012年入职法院工作以来,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来办,多次获得政府嘉奖,被评为“湘潭市优秀共产党员”“湘潭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韶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今年七月,又被评为“湘潭市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认识周雅。
走进韶山市人民法院宽敞明亮的一楼大厅,迎面就是诉讼服务中心受理窗口。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周雅,正在热情地接待来这里办事的群众。
周雅,湘潭县人,2011年从湖南师范大学广告学专业毕业后,成了一名大学生村官。2012年10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韶山市人民法院。七年中,她先后担任办公室文秘、副主任和负责人,决策参谋、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每一项工作,周雅完成得有条不紊,得到了领导们的充分认可。市人民法院院长曾朝阳评价周雅:“能力很强,创新的办法也多,很诚恳,善于和群众打成一片。”
办公室工作锻炼了周雅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但周雅觉得,法院中心工作是审判执行。2016年,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17年,通过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考,并于2020年7月取得结业证书。周雅说:“我觉得做什么事情都是要干一行爱一行。既然我来到了韶山法院,从事这样一份工作,而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执行,我就应该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奋斗。”
2019年,周雅走上了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岗位。工作中,她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俯下身子、放下架子、压低嗓子”,同时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服务群众的表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周雅说。
在接待来访群众的时候,有些当事人会突然情绪激动,产生过激行为,周雅通常会把当事人请进接待室,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理解他们,轻言细语劝导他们,等到当事人的心情平复后,再找出相关法律条文做好解释工作,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是人民法院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周雅积极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诉前调解模式,扩充调解员队伍,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自2019年以来,周雅共调解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离婚纠纷等各类案件200余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余件。把每一个当事人记在心里,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处理,这就是周雅。在伟人故里韶山,在庄重严肃的法庭,她犹如一朵盛开的杜鹃花,散发出沁人心脾的清香。
来源:红网韶山站
作者:朱文 王无冕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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