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高新区引进人才啦!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符合条件的赶紧报送资料!
推荐范围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要,面向省外和国(境)外,以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先进装备、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紧盯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引领未来发展的核心技术,抓住“卡链处”“断链点”,引进具有国际水平、在关键领域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人才。
推荐对象条件
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于2020年10月1日(含)后到岗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4.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国家级创新基地创建,在关键领域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尖人才。
推荐人选特别优秀且为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能对企业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的,可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特别是在“卡脖子”技术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国防科技大学退役、自主择业并全职留在湘潭工作符合引进条件的,可纳入我市引进范围。
推荐人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品质,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不泄露原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人才支持政策
1.对完成“揭榜挂帅”攻关任务且质效明显的人才给与奖励性生活补助,其中全职人才奖励100万元,柔性人才奖励60万元。按照“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支持政策,奖励经费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在三年管理期内分年度按3:3:4的比例拨付到位(第三年经费需经考核完成拟定的任务后才拨付)。引进关键人才资助经费由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市按1:1比例共同承担。
2.在薪酬待遇、编制使用、职务职称、税收减免、落户居留、医疗保险、提供住房、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全面享受“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调落实有关特殊支持政策,对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3.对同期已享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百人计划”、“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市相关人才引进工程政策的引进人才,按原人才工程渠道给予支持,不重复支持。
材料报送
各企业将推荐对象纸质材料,于2021年9月25日前报送至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创新大厦303室),电子版发送至:gxrc2021@126.com。
1.表格各1份。《湖南省2021年引进关键人才个人情况登记表》《湘潭市2021年引进关键人才推荐对象一览表》各1份。登记表按说明打印胶装成册,一览表无需胶装,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其余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
2.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的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证明等)、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主持或参与过的重大项目佐证材料以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到岗时间、工作方式和期限、工作考核目标等)。
联系人:王溪恬
联系电话:0731-58551327
《湖南省2021年引进关键人才个人情况登记表》(请扫码下载)
《湘潭市2021年引进关键人才推荐对象一览表》(请扫码下载)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高新区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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