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7月20日讯(通讯员 田婷婷)7月16日,湘潭县人民法院组织30余名干警,出动4台警车,赶赴白石镇开展强制腾房执行行动。为落实执行公开、阳光执法,湘潭县人民法院特邀县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第一现场见证。
自2013年始,马某军、钟某嫦两夫妇因修建商品楼,多次向马某庭、马某球借款建房。2019年,马某军夫妻二人未依约还款,马某庭、马某球多次催要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二人仍不履行,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0万余元。2019年11月,马某庭、马某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马某军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支付义务,该案一时陷入执行僵局。
2020年5月,该案承办法官接到线索举报,称两被执行人在白石镇街上有一个门面。案件恢复执行后,在两申请人强烈要求要拍卖被执行人的门面的情况下,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执行谈话并就该门面进行议价,因被执行人不同意拍卖门面,双方未议价成功。县法院遂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经二次拍卖流拍后,两申请人向法院递交了以物抵债的申请书,县法院于2021年2月5日在门面的显著位置处张贴了腾房公告和以物抵债裁定书,并向两被执行人邮寄了相关文书,责令被执行人主动腾房。后执行人员多次打电话与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均以不接电话或口头拒绝的方式拒绝腾房。
2021年7月16日早上7点,30余名执行干警、4台警车准时出发。早上8点,到达白石镇腾房现场后,承办法官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依据,正式宣布开始腾空行动。随着外围警戒线的拉起,执行工作按照既定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执行干警们在多方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对屋内财物逐一清点,拍照并做好记录。清点完毕后,由申请执行人组织人员将财产搬离至指定位置。至9点20分,执行干警顺利将房屋腾出,执行法官依法将房屋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也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田婷婷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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