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建立生态绿心,是保值增值的,是长株潭和其他城市群的一个重要区别。湖南保护好生态绿心,50年后,将在全国、全世界都有重要影响。”
2011年湖南省发布《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将长株潭三市结合部528.32平方公里区域划定为生态绿心,提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调节气候等生态服务功能。绿心范围内按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建设区进行空间管控,其中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占绿心总面积的88.43%。长沙绿心面积306.01平方公里,占长株潭绿心面积的57.92%。
2012年11月30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生态绿心地区保护进入法制化轨道。
长沙市推动绿心地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主要措施有:
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利用“天眼”卫星系统监测土地变化情况,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控模式。
出台生态补偿办法,对绿心地区实施系统性的生态补偿,调动基层单位和群众保护绿心的积极性。
退出工业企业。用两年时间完成了域内567家工业企业全面关停退出任务。
提升绿心品质。支持绿心保护标志设置及智能化改造、长株潭中央公园、裸露山地复绿等30余个生态项目,打造世界级品质的城市绿心和国际化城市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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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绿心地区“十不准”
一、在绿心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
不准在未取得两型准入手续之前建设项目。
不准布局工业和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
不准违规建房。
不准未经审批进行林业砍伐。
不准毁林开垦或毁林采石、采砂、采土、采矿。
不准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不准侵占、填堵(埋)河道、湖泊和水库
不准河道内采砂或经营水上餐饮
不准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
不准破坏林地和生态环境葬坟以及用水泥、石材等修建永久性墓冢。
生态绿心地区“十鼓励”
一、绿心保护区内的鼓励行为
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公益林面积。
鼓励进行林相调整、林分改造。
鼓励依法保护林地、林木、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鼓励进行养殖业结构调整,推广使用有机农药和无公害防治技术,鼓励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
鼓励开展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推广使用沼气以及其他新能源。
鼓励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农村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鼓励推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生活垃圾。
鼓励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提质工作。
鼓励退出现有工业企业和落后产能。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绿心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居民参与绿心保护,举报绿心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张田力 黄晓伦 彭莎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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