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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雨湖区经营性场所广大朋友的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来源:湘潭市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 编辑:杨莉莎 2022-03-24 19: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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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经营性场所的广大朋友: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近期,我省多市相继发生本土疫情,我区疫情输入风险急剧增加,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严防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向全区经营性场所的广大朋友告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扫码准入

1.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药店、酒店、宾馆、网吧、KTV、餐饮饭店、的士、旅游景点(区)等各类经营性场所,要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本场所“多码合一”、场所码规范张贴到位。

2.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场所码核查。如发现“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1.各类经营主体承担防疫主体责任,要严格进行场地消毒,切实落实戴口罩、测体温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从严控制本场所内人员高度聚集。

2.按照《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南省重点人群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群范围及频次的通知》要求,落实本场所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

3.全区经营性场所的广大朋友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对外地家属返潭情况及时向居住地村(社区)提前报备,同时,加快本人及家属的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实现“应接尽接”。

三、严格落实个人防护

提高个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14天内旅居史。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推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一起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湘潭市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来源:湘潭市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

编辑:杨莉莎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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