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湘潭市聚焦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生态环境历史欠账等工作重点,率先以“省级任务清单+市级任务清单”模式下发了全市“夏季攻势”初步清单。近日,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夏季攻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湘潭市紧接着召开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夏季攻势”暨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并迅速印发《2022年湘潭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调整和补充内容》,对湘潭市“2022年夏季攻势”“8+5”类367项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其中省级任务8大类269项,市级任务5大类98项,截至4月底,已完成6类38项整治任务。
省级任务清单
1.完成中央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年度整改任务。对标对表,严格标准、严格时限、严格流程、严格销号,全面完成中央交办涉及我市5项问题的整改销号任务,即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5项,其他任务完成年度整改目标。
2.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9月30日前,全市、县市区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任务;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涉及5个县市区、总计16.59公顷的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任务。
3.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5个。
4.推进工业锅窑炉氮氧化物和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成工业锅窑炉氮氧化物治理18家,重点行业企业VOCs污染治理36家,湘钢超低排放改造项目5个。
5.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乡村振兴等工作相衔接,10月31日前完成4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
6.开展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9月30日前,完成42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7.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排查整治。扎实抓好疫情防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医疗废水处理处置100%全落实”要求,对全市各级传染病医疗机构、20张床位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整治,12月31日前完成112家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等问题整治(含23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8.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重点提高渗滤液收集处理能力。对目前存在环境和安全隐患的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重点整治,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市级任务清单
1.完成省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年度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生态环境突出问题8项(含1项市级交办任务)、垃圾填埋场整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2项整改销号任务,其他任务完成年度整改目标。
2.发动督察交办信访件清零行动。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标准要求,强力攻坚重点难点信访件,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22项未办结信访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24项未办结信访件的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
3.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重点项目。按时序要求完成原湘潭红燕锌业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等9个重点项目建设。
4.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重点工作。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2条国控名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申报,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通过省厅考核验收;按时序要求完成湘潭县、韶山市、雨湖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任务;12月31日前完成湘潭县、湘乡市、雨湖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5.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根据《湘潭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总体要求开展整治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23处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王兵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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