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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享受湘潭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刘放明 2022-06-25 1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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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享受湘潭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湘潭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各市直单位人事(政工)部门,中央及省属在潭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湘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展享受湘潭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获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

3.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某学科的带头人。

6.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市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7.长期扎根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为加强基层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农村作出突出贡献。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特别优秀的可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者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等以上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得到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者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市内外同类职业(工种)中有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者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国家、省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奖项,为我市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市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选拔推荐数量和范围

(一)选拔和推荐数量

2022年选拔市政府津贴专家20名。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本地、本系统的推荐工作。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条件的基础上,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1-2名,高技能人才1名,各类推荐指标不得混用,不得超额申报,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非公经济组织按属地化原则予以推荐申报。

各县市区须推荐1名扎根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作出突出贡献人员(注明),含各类柔性引入的专技人员。

(二)选拔范围

1.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原则,从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一线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

2.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县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县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3.已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和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与市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前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选拔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应组织同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专家评议,提出推荐人选名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后,再上报有关材料。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二)对拟上报的人选,除涉密人员外,在本地区或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省属在潭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根据选拔条件、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以及推荐指标数,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报县市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或本部门单位领导核准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

驻潭军队系统、外国专家的选拔工作,由市军分区政治工作部门、外国专家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根据选拔和推荐指标数组织实施,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对不符合选拔条件者,取消其入选资格,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投票表、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综合报告须加盖县市区政府、园区或市直部办委部门单位、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见附件1,用word格式,表格可以从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xtrs.gov.cn),按附表说明打印,并装订成册。

3.《2022年度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用Excel格式),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专业领域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文字简练,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4.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高级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证书、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附件材料首页由审核人签名盖审核部门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二)时间要求。请各县市区(园区)和各有关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材料分类整理报送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卫,0731-58524342;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亿,0731-58533487。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院一办公楼1615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和1621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2022年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的重要措施来抓好落实。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好推荐选拔工作,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推荐选拔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开选拔范围、条件、程序,公示推荐人选名单。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我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2、2022年度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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