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5日讯(记者 潘锦 通讯员 万里鹏)“真没想到,我还能被组织提拔!”近日,湘潭县河口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唐某因工作表现出色,重新赢得了组织和同事们的认可,被任命为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2020年,因违反工作纪律,唐某受到党纪处分,一度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经过镇纪委工作人员多次开展回访教育,帮助他卸下思想包袱,重燃工作热情,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无独有偶。花石镇的罗某在2021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且被免去了其中层干部职务。受到处分后,他一度意志消沉。针对罗某的情况,该镇纪委多次对其进行回访教育,鼓励他放下包袱、调整心态。如今,罗某重拾工作干劲,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中都有出色表现。
今年来,湘潭县纪委监委将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作为“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的重要一环,出台《湘潭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开展回访教育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结果运用及协作配合等进一步作出规范。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将认真研究每个回访对象的性格特点、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并量身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在回访教育的过程中坚持做到“三必谈”,即和所在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谈,和家属谈,和本人谈,引导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理,调整心态,轻装上阵。
为了提高回访教育的有效性,湘潭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对回访教育的有关情况作为恢复党员权利,以及考察、考评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及时反馈至同级组织部门,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将影响期满、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干部,坚决用起来。据统计,该县对2021年以来受处分的18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提拔、重用和重新安排的党员干部有15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万里鹏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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