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雨湖区城管执法局向全区车主发出一封公开信,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41条“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雨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将对违法占用公共资源、人行道机动车违法乱停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致广大车主的一封信
广大车主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随着湘潭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机动车发展迅猛,对停车位的需求缺口在30%以上。雨湖区系老城区,商铺林立,道路狭窄,市政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合法停车位缺口过大。机动车侵占人行道、盲道的违停乱象横生,压损人行道板,妨碍市民正常通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市民投诉反响强烈。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区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承担辖区城市广场、人行道等管理范围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整治违法占用公共资源,人行道机动车违法乱停交通秩序顽瘴痼疾己成为我局市容执法管理的常态化工作。
2022年4月开始,我局进行3个月的停车管理宣传教育,只贴提示单不罚款。静态交通执法工作开展前期,我局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共施划汽车机动车位1550个,非机动车位2.4万个,进一步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规定,将由雨湖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工作人员对违法占用公共资源,人行道机动车违法乱停交通秩序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对相应的违停车辆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美丽雨湖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文明出行,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贡献自己的力量。
湘潭市雨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25日
近年来,湘潭市机动车(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城区基本停车泊位供应不足,对停车位的需求缺口在30%以上。雨湖区是老城区,商铺林立,道路狭窄,市政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停车位缺口大。机动车侵占人行道、盲道和消防通道的违停乱象不止,压损人行道板,妨碍市民正常通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市民投诉反响强烈,市区两级人大政协代表均多次提出意见建议。
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雨湖区在人行道现有停车位基础上,按应划尽划原则,共增划机动车位1643个,非机动车位24065个。去年10月至今年8月15日,雨湖城管对违停机动车贴出温馨提示单8000余份,现场劝导违停车、压盲道车近万台次。
雨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人介绍,8月16日,雨湖城管开始进行手工抄牌处罚。8月16日8时15分,城管执法人员对迎宾中路人行道上的一辆蓝色违停小轿车开出了我市首张城管处罚告之单,该车车主已主动接受处罚。截止目前,己有效录入人行道违法停车596台,处罚到位240台。
9月中旬起,雨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启动雨湖区静态违停车辆执法管理系统平台。该平台系统使用手持智能终端替代手工手写贴单进行违停证据采集,能自动识别车牌号码,自动记录违停时间,自动定位违停地点,采集到的违停信息实时上传到系统后台,经人工和平台双重审核后,平台将自动生成执法案卷,以短信的方式依时效自动向违停车主推送处罚告之、享有权利、催缴罚款、滞纳金产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相关温馨提示信息,有效避免了手写告知单的弊端,极大提高执法效率。同时,为了方便违停车主接受处理,当事人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搜索微信小程序“湘潭市雨湖区城市管理静态违停车辆执法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处理,也可以到雨湖区政务服务大厅城管服务窗口进行线下处理。
湘潭城管提醒各位车主,文明停车,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雨湖区城管执法局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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