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林业部门扎实开展湿地保护,为野生动物提供更好的栖息地。(方阳 摄)
湘潭志愿者开展保护鸟类宣传。
湘潭发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彩鹮。(高谦 摄)
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彩鹮在夕阳下觅食。(方阳 摄)
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东方白鹳出现在湘潭。(高谦 摄)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武慧 谢侃 廖继湘 湘潭报道
彩鹮飞处是吾乡。
彩鹮是一种珍稀鸟类,在我国极为稀少,被称为“鸟中大熊猫”。近10年来,彩鹮在湖南仅有5次活动记录,而其中有两次,就出现在湘潭——2020年12月,彩鹮首次出现在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2022年3月,彩鹮再现湘潭经开区响水乡。
彩鹮首次出现在湘潭时,正在长城乡石基村一片藕塘悠闲觅食,被爱鸟者发现后引起轰动,省内外近千名摄影爱好者纷至沓来打卡拍摄。在湘潭市林业局和湘潭市民间林长的保护下,彩鹮未受到惊扰,与上百只黑翅长脚鹬、黑水鸡一起,安然地在湘潭逗留了45天。
这是湘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的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湘潭林业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彩鹮来湘潭了,黄胸鹀、青头潜鸭、东方白鹳、黑鹳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也都“做客”湘潭,其中黑鹳、东方白鹳是今年新发现的品种。
据统计,全市境内约有陆生野生动物25目67科259种,列为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有28种,列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198种,主要分布在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隐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赤石库域县级自然保护区、韶山国家风景名胜区、昭山风景名胜区、齐白石省级森林公园、湘潭市和平公园等。
湿地——让野生动物更好地栖息
湿地是野生动物尤其是一些珍稀或濒危野生动物的良好栖息地,是鸟类、两栖类动物的繁殖、栖息、迁徙、越冬的场所。近年来,湘潭市林业部门扎实开展湿地保护工作,为野生动物建设更好的栖息地。
在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湘潭市积极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加大对湿地公园的修复和保护,开展植树造林、修建巡护道路等。目前,该区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4.5%,水库水质常年稳定在Ⅲ类,丰水季节取水口等部分区域达到了Ⅱ类。动物栖息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步增加,特别是鹭类由原来的几千只增加到了一万多只。今年现身湘潭的黑鹳就是在这片区域被发现的,同时被发现的还有白琵鹭。
截至目前,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已发现鸟类达125种,其中黑鹳、白琵鹭、小天鹅、白头鹞等国家一二级保护鸟类达15种。越来越多的鸟儿翔集于此,构成了一道独特的生态美景。
除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外,湘潭市将杨嘉桥镇寻笔港和锦石乡唐家湖等地列为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其中,杨嘉桥镇对林地、湿地修复共计681亩;锦石乡开展湿地建设、修复共计830.17亩;2021年在绿心地区、湘潭县、韶山市开展了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同时加大水府庙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修复工程。目前,湘潭全市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
保护——让野生动物更安全地栖息
谈到保护,我们再次回到彩鹮首现湘潭时,看看湘潭市林业局和湘潭生态环境保护协会是怎样保护彩鹮不受惊扰的:市林业局得知彩鹮现身湘潭后,第一时间带领乡镇村负责人到现场指导保护工作,并拨出专门的经费;协会组织志愿者和村干部每天巡护彩鹮栖息地,拆除周边菜地矮网,树立护鸟宣传牌,维护现场秩序,严禁靠近拍摄,严禁无人机拍摄。
让野生动物在湘潭不受到惊扰,自由地逗留、安全地栖息就是保护。近年来,市林业局一方面通过“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活动节点,在全社会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委托湘潭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巡护活动,拆除鸟网,救出野生鸟类;在和平公园成立野生动物救助站,构建野生动物救助体系……
同时对涉林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生态破坏的企业,市林业局要求他们整改复绿,为野生动物栖息营造更加安全的生存环境。
施策——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随着生态环境的向好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深入,野生动物的数量有了较大增长。但是,随之而来的野生动物和人类之间的矛盾却日渐加深。
近年来,野猪和候鸟等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和其他财产现象日益突出。在湘乡市壶天镇、翻江镇、月山镇,湘潭县石鼓镇、梅林桥镇,雨湖区鹤岭镇等地,油菜、红菜薹、红薯、花生等农作物种植和鱼虾、岩羊等养殖都遭到野生动物侵害。据统计,近3年来,全市因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今年5月,在湘乡市东郊乡旺兴村,一处1000多亩鱼虾养殖示范点,就被白鹭频繁“骚扰”,每天至少损失500元。
如何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生?市林业局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物理驱离、隔离,市林业局邀请国内空军驱鸟专家、省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进行现场指导,针对鸟类采取了驱鸟带、超声波、声响、稻草人等多种方式综合性驱鸟;对幼羊设置了栅栏,实行圈养;开展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将野猪出入较为频繁的湘乡市纳入了全省防控野猪危害试点,对野猪实行限额猎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执法——让祸害野生动物者无所遁逃
9月初,湘潭森林公安破获了由公安部督办的“9·29”案件,并将罚没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移交到市林业局,其中有百花锦蛇、乌梢蛇、眼镜蛇、尖吻蝮、银环蛇等及其制品。市林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分类处置,如放生、收容、药用及无害化处理等。
除此之外,湘潭在全市可开展转产转型帮扶工作。在各级林业部门的积极协调下,林业、农业等各级部门深入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帮扶,帮扶效果较为明显。湘乡市永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转产转型典型做法被省林业局通报表扬。
2021年,湘潭市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和“清风行动”“网剑行动”等专项执法打击行动,全年共计办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政案件7起,收缴野生动物77只,处罚违法人员11人,罚款1.665万元;湘潭市公安机关全年共立案侦办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2起,案件办结率100%,对8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收缴野生动物1119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93.6公斤,收缴猎具25件。
2022年上半年,湘潭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积极为市民解决蛇类等野生动物扰民问题56起,接收、救助各类野生动物15起;市林业局行政执法科、市森林公安局加大了对野生动物非法运输加大查处力度,严防出现“串货”现象。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武慧 谢侃 廖继湘 方阳 高谦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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