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6日12时许,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雨湖区某酒店与一男子进行“金沙”交易时,支付定金133万元后对方失联,交付的5公斤“金沙”实为铜沙。

接警后,雨湖分局侦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刑侦、网安、图侦多警种同步上案,快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及逃窜方向。当日19时40分许,在娄底警方协作下,办案民警于娄底市娄星区一居民区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当场缴获133万元赃款。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虚构“养父手里有金沙要出售”设局,并用自己购买的小部分真金沙博取中介人赖某某的信任,后赖某某将该笔生意介绍给受害人何某某。
6月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酒店和赖某某、何某某进行交易。拿到133万元押金后,陈某某以需要将钱存入银行为由逃离现场。

事后,赖某某、何某某对金沙进行检验时发现物品不对,经金店检验得知交易的“金沙”实为铜沙,两人于是报了警。目前,陈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湘潭公安提醒:贵重金属交易务必通过有资质的合法渠道进行,私下巨额现金交易“先交押金后看货”的老套路,往往是诈骗的入口,如遇可疑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来源:红网
作者:刘果夫
编辑:凌雨晴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