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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深入推进中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文来了

来源:红网 作者:湘潭市教育局 编辑:楚湟 2026-03-05 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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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湘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中考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以中考改革为牵引,聚焦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聚焦减轻学生负担、提升育人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改革目标,按照减少计分科目、增加开卷考试、扩大到校指标、规范优待政策、优化多元录取的基本思路,推进中考改革,推动教育公平进一步彰显、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教育生态进一步优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考试科目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2025年修订)》设定的国家课程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结合科目特点,分为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考查科目3类。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等8科。等级科目为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等7科。考查科目为艺术(音乐、美术)、湖南地方文化常识、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4科。

(二)改革考试成绩呈现和应用

1.计分科目。成绩以分数方式呈现,总分值为655分。其中,语文、数学分值均为120分,外语分值为100分;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等五科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课时与课程容量按比例折算计分(折算分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分别折算为80分、60分、60分、60分、55分,计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总分。计分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主要依据。

2.等级科目。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地理、生物学卷面原始分均为100分,折算成绩以A、B、C、D等第形式呈现,考试卷面成绩排名位于全市前20%(含)为A等,20%之后至80%(含)为B等,80%之后至99%(含)为C等,99%之后为D等。信息科技、英语口语原始分为100分,折算成绩以A、B、C、D等第形式呈现,90分及以上为A等,75-89分为B等,60-74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最小计分单位为1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原始分均为10分,折算成绩以A、B、C、D等第形式呈现,9分及以上为A等,7.5-8.5分为B等,6-7分为C等,6分以下为D等(最小计分单位为0.5分)。等级科目成绩用于初中毕业,同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普通高中录取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等级须达到C等及以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常规生录取地理、生物学单科等级须均达到B等及以上。

3.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艺术(音乐、美术)、湖南地方文化常识、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原始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考查科目成绩用于初中毕业,同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三)改革考试方式

1.自2026年开始,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和地理改为开卷考试。

2.体育与健康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自2026年开始,测试项目由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100分。

3.信息科技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将逐步推行机考机评,使用全省统一命制的试题。英语口语逐步实现人机对话。

4.艺术(音乐、美术)科目实行纸笔测试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科目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劳动、综合实践科目依据平时活动表现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

(四)改进综合素质评价

1.进一步优化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指导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课程实施方案,推动综合素质评价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建立并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大数据、智能化、伴随式采集学生主要成长记录,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3.综合素质评价是衡量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重要依据,C等及以上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五)优化高中招生录取

1.取消普职比例限制,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入学比例。

2.根据考生成绩分数、等级情况和考查情况等进行录取,等级科目无D等且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3.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60%,增加指标生填报志愿数量,指标生整体录取率不低于85%。

4.参照高考加分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各类优惠加分项目,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自2026年起,全面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5.推进招生录取多元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或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改革试点,探索实行登记入学、均衡派位、划片招生等录取方式。规范艺术、体育、科技等特定类型招生,高中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校根据学科特色招收具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学生。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切实推动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

(六)扩充优质普通高中资源

1.健全适应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教育资源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经费投入,采取扩建、学段转换等多种方式,有序扩充公办普通高中资源。

2.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扩大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

3.各县市区教育局可选取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申报综合高中试点。试点学校不超过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总数(不含公办普通高中)的20%,综合高中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试点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0%,确保办学质量。

4.全面实施普通高中结对帮扶、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辐射范围。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中考改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初中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要持续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坚决遏制跨区域招生、未上线录取、借读等各类违规行为。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严禁以中考成绩或升学率进行表彰奖励。

(四)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等条件保障,加快推进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英语口语、信息科技考场达标建设,适应改革需要,满足学校教学需求。加强学科教师、校长培训,提升教书育人水平。严格考务管理,优化报考流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全面、细致做好改革政策解读宣传,做到应知尽知,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广泛宣传改革工作的意义、经验与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中关于考试成绩呈现及应用的规定自2024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对于此前年级提前参加相关科目考试后因休学而复学到2024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其原有成绩将继续保留有效,并依照改革后的考试科目及成绩呈现与应用方式执行。

根据上级政策和形势变化,及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实施以当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湘潭市教育局

2026年2月28日

来源:红网

作者:湘潭市教育局

编辑:楚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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