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市2023年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发布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编辑:楚湟-湘潭站 2023-06-14 20:02:45
时刻新闻
—分享—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发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某粉面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26日,湘乡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某粉面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湘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湘潭市岳塘区某餐馆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0日,岳塘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发现岳塘区某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岳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湘潭县某网络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6日,湘潭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湘潭县某网络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湘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雨湖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8日晚,雨湖区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专项行动时,发现雨湖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并发现明显食品浪费现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雨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湘潭市某高校综合食堂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案

2023年5月31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湘潭市某高校综合食堂未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编辑:楚湟-湘潭站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t.rednet.cn/content/646740/58/1275888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潭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