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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构建“345”模式 共享村(居)民代表“沉浸式”服务

来源:湘潭市委组织部 编辑:刘放明 2023-03-13 20: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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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湘潭市委关于开展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多方协同,实施“345”模式,全力深化“沉浸式”服务体验,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促进联系群众“全覆盖”、服务群众“零温差”,不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构建“三套体系”

推动工作落实标准化

构建组织领导体系。搭建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和调度督导专班、业务指导专班“1+2”运行架构,建立市-乡-村(社区)-网格村(居)民小组-村(居)民代表-村(居)民的六级体系,构建统筹协调、全域畅通的工作格局。

构建规划指导体系。出台《韶山市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试点方案》,配套制定《二十九条指引》《“十二个一”工作标准》《村(居)民代表推选流程》《村(居)民代表履职工作流程》等系列规范化标准,实行“6个示范引领村社+32个整体跟进村社”,明确14家市直单位结对指导,推动工作稳步开展。

构建责任落实体系。将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体系,进一步压实统筹、协同、指导、落实等“四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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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代表为联系群众送上防疫药品。

搭好“四大平台”

推动作用发挥实效化

搭好联系到户平台,构筑“服务圈”。制定“三优先三考虑三看重”原则(优先党员、乡贤、能人,考虑年龄、性别、学识结构,看重态度、能力、口碑),通过群众推荐、个人自荐、代表引荐、组织任命等方式,调整村(居)民代表360余人,按照“一个代表联系5至15户”的模式,将村(居)民代表就近就便联系到户,覆盖到企业、学校、商铺等各类单元,发放“代表证”“联系卡”,建立“代表联户微信服务群”,2900余名村(居)民代表共计收集处理村(居)民意见、诉求2560余条,实现线上线下收集、对接、处置。

搭好集中议事平台,做实“自治圈”。灵活运用党群服务中心、组民议事厅、屋场院落,打造村民议事之家、村民代表议事厅等议事阵地80余处,为代表议事提供场所保障。各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村-片、片-组、组-代表的“三级”议事制度,规定动议原则、表决方式等内容,为代表议事提供规范标准。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议事700余场次,充分发挥了村民代表参与村级管理、乡村治理作用。

搭好资源共享平台,拓展“朋友圈”。发挥村(居)民代表主体作用,采取“群众点单-代表接单-部门报到”等形式,根据村民代表专业特长,组建理论、农技、调解等代表团,畅通“供需对接”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多“订单式”“组团式”服务,广聚服务资源,如,韶山乡韶润村村民代表纠纷调解团主动履职,联合乡执法大队人员多次入户协调,成功拆除军博园周边闲置10余年的空心房1处,确保军博园一期顺利竣工并投入运营,今年以来军博园已累计接待3万余人,实现营收40余万元。近期已接受13万人次的学生团队预定,预计带来收入1000万元。清溪镇长湖村利用“爱乡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拓展民意反馈渠道、扩大信息共享,让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第一时间反馈,今年以来收集群众各方面意见建议16条,协调镇、村和6家市直单位跟进服务28次。搭好比武赛马平台,打造“互鉴圈”。

围绕“联系服务”这一主题,每年分别由市、乡层面组织村(居)民代表开展“风采展示”“比武交流”等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对优秀典型进行评先评优、正向激励,对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优先发展为党员,纳入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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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组织联系服务的村民集中议事。

健全“五项机制”

推动代表履职规范化

健全教育培养机制。建立市级示范培训、乡镇普遍培训、村(社区)兜底培训体系,通过“代表大课堂”“代表夜校”“研讨屋”“学习互助角”等方式,培训村(居)民代表150场次,提升代表依法履职、民主议事能力。健全清单管理机制。围绕“一片一组一代表”,制定村(居)民代表履职责任、走访记录、问题诉求“三张清单”,全面明确了职能职责和标准要求。

健全闭环处置机制。建立群众问题诉求“收集分类-逐级研判-交办督办-回访反馈”工作机制,实现闭环式履职管理。截至目前,已协调相关单位成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264个。

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建立履职积分考核制度,村(居)委员会对村(居)民代表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开展“一季一评、一年一考”,全程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并纳入年底奖惩备案,强化考核实效。韶山乡平里村用好“湘妹子能量家园”“党建+积分制”等载体,对表现优秀的村民代表定制双倍积分、随时兑换等套餐,村民代表通过联系服务群众累计积分116分,在定点超市兑换生活物品40余次。

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制定“蓝、黄、红”牌管理模式,根据村(居)民代表日常履职、联络服务以及群众评议、监督情况进行评定,“蓝牌”加强培训,“黄牌”督促整改,“红牌”终止任职,做到动态调整、精准管理,促进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有深度、有效度、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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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范村民代表履职流程和标准。

来源:湘潭市委组织部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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