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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十条硬性工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来源: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谢文礼 2023-04-15 14: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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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湘潭市安委会印发《湘潭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十条硬性工作措施》,着力推动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定期述安制度。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和行业专业安委会主任须向市、县市区安委会主任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履职情况,每季度或者根据专项工作安排,在安委会全会进行书面述职或口头述职,并接受评议。

二是落实专项巡查制度。市安委办对县市区园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保障情况落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专项巡查结果报告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严格奖惩兑现,注重结果运用,发挥巡查利剑作用。

三是强化安全评价制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被列为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单位或者辖区(行业系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该地区(单位)及其行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综合性表彰项目评先评优。

四是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市、县市区园区挂牌督办一批安全生产重点隐患问题并分级负责落实整治。其中,市安委会和各专业安委会分别确定10个左右重点隐患问题,由市安委会和各专业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牵头督办,限期整治,见到实效。

五是开展交叉检查制度。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发改、交通、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警、城管执法、文旅广体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园区)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交叉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交流讲评,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六是深化执法排名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一月一排名一通报”,市直重点监管执法部门每季度在全省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在全市综合排名末位的在市安委会全会上进行检讨发言,纳入年度考核。

七是推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白、灰、黑名单管理,对安全生产能力强且自觉加强安全管理的企业列入白名单,免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能力不强或者安全管理不自觉的企业列入灰名单,做好计划执法和指导服务;对安全生产能力不强、不自觉加强安全管理,且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列入黑名单,作为“不放心企业”加大执法频次,严格监管管理。

八是全面培训考核制度。每年分级分类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做到应训尽训,并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组织补考。企业主要负责人拒不参加培训的,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同时由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法给予处罚。

九是定期观摩比武制度。由各专安委分别牵头,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对承办观摩的地方或企业通报表扬。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技能比武,评选一批安全生产技能人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分别给予相应加分。

十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或火灾(森林火灾)事故事件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扎实、同一季度连续发生2起以上亡人安全事故的园区或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谢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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