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成功庭前调解了一起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双方合作共赢、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原告湖南普利公司(化名,以下简称普利公司)与被告湘潭速顺公司(化名,以下简称速顺公司)就速顺公司所需车辆零部件的开发、采购等事宜签订了开发合作协议。原告普利公司依约进行了零部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并依约向被告速顺公司进行交付,但被告速顺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岳塘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速顺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违约金及库存产品和原材料损失等多项费用。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原告普利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速顺公司近百万资产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以保障后期执行。
承办法官实地走访案涉企业。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承办法官刘帅迅速理清案情,盯准争议焦点,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以及被告系湘潭本地重点生产企业等因素,决定积极引导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分析利弊,组织双方就争议较大的库存产品明细、原材料损失等事实进行现场清点和对账确认。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部分款项,被告愿意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货款,双方相互谅解、握手言和。
下一步,岳塘法院将继续对标新时代能动司法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融入中心工作,常态长效开展助企纾困解难活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岳塘区人民法院
编辑:刘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