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市档案馆招收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公告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左晶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2023-11-01 21:36:27
时刻新闻
—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帮助湘潭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离校且2年内未就业提升就业能力,结合湘潭市档案馆实际,现就相关招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10名。

二、报名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纪录及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熟练使用电脑;

3.应届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业不限(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

4.服从、服务意识强,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签订《见习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17:30。

报名方式: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16563811@qq.com。

咨询人员及联系方式:左晶,0731—55550370。

应聘人员需发送以下材料:

1.《湘潭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近期免冠1寸电子证件照。

以上扫描件均为JPG格式,长边像素不低于800,将以上文件打包压缩,文件名备注为应聘者本人姓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与录用

1.本次招聘由市档案馆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全、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市档案馆组织面试和初审。

3.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复审。

4.签订《见习协议》。

四、待遇

按照人社部门政策规定的统一标准发放见习补贴。

附件:湘潭市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如手机端无法下载,可在电脑端下载)

申请登记表.pdf

湘潭市档案馆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左晶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t.rednet.cn/content/646755/83/1322308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潭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