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湘潭11月7日讯(记者 杨滋)11月7日,湘潭市湘乡绿色化工园(湘乡经开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据我所知,化工园区的认定批复非常复杂,2023年湖南省仅新批复化工园区4家,请问化工园区是怎样落户湘乡的?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纯杰:在湘乡市规划布局建设化工园区,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产业发展具有良好基础。湘乡市是国家“一五”“二五”期间布局建设全国碱化工、氟化工产业的重要城市,湖南湘氟化工有限公司、湖南铁合金有限公司、湘潭碱业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化工企业在此建厂,湘氟是全国无机氟化物品种最全、市场占有率较高、技术领先的氟化工龙头企业;湘碱是省内重要的纯碱生产企业和化肥生产基地,这些企业都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化工产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是资源禀赋优势明显。湘乡市拥有全省最大的白云石生产基地,白云石是镁元素的主要来源之一。目前湘乡市已引进以柴立元院士牵头的湖南新引擎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白云石高效利用、钙镁深度分离、二氧化碳净化与循环利用等先进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突破,并深入开展镁清洁冶金、镁合金新材料研发等前沿技术的研究,具有镁产业技术研发领先优势。规划布局化工园区不仅有利于镁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也必将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市场拓展前景广阔。新能源电池材料是新能源和汽车制造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湘潭市正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汽车产业,着力构建自主安全、多元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湘潭电化、裕能新能源、桑顿、江冶机电等新能源龙头企业,亟需在认定的化工园区内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基地,进一步完善电动化系统。按照“产业规划+专业园区+综合服务”的模式,规划建设湘乡经开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并带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从而提高本地配套率,着力打造规划科学、特色鲜明、链条完整、要素集聚、核心功能突出的专业示范园区。
根据省委、省政府今年10月印发实施的《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现代石化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要布局,我们将抢抓政策机遇,有力有效推进湘乡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
记者:湘乡绿色化工园作为湘潭市唯一的化工园区,又处于长株潭一小时经济圈,请问它的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是什么?
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伟清:城西绿色化工片区定位为嵌入长株潭战略新兴优势产业链,主动做好长株潭优质产业发展配套。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遵循绿色、循环发展理念,贯彻安全发展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打造动力电池和储能材料生产基地,发展以新能源材料为主导、氟盐化工和精细化工融合的产业组团,建设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工园区,努力将湘乡打造成湖南省重要的新能源创新示范城市、全国知名的绿色能源之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
园区规划用地5130余亩,已批复用地1710亩,共两个区块,区块一(湘氟片区)面积约920亩,依托湖南轻工盐业集团和湖南兴湘氟现有基础,主要发展氟盐化工;区块二(湖铁片区)约790亩,依托湖南裕能、纬量新材料等重点布局新能源材料产业;计划调扩区约1750亩,布局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精细化工及其他新材料产业。
记者:现在湘乡经开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已批复,产业规划已制定,请问下一步湘乡在推动绿色化工园发展壮大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湘乡市人民政府市长郭勇:我们在省、市领导和部门关心支持下,特别是在湘潭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建设运营单位,下一步,将按照“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要求推进绿色化工园建设。
1、高标准建设运营。实行“投资人+EPC+O”模式,引进中国化学南方建投公司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园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一方面,高标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开发、合理布局”原则,加强园区道路、燃气、供排水、通讯、消防、污水处理、固废处置、危化品装卸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商务办公、人才公寓、餐饮娱乐等商业和生活配套,创设一流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另一方面,高标准打造绿色智慧园区,遵循绿色、循环发展理念,严格制订园区产业项目“禁限控”目录,坚决不引进高安全风险、高污染企业,同步建设集应急指挥、安全监管、物流运输、环境监测、节能减排、能效管理、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园区数字化绿色化智能管理平台。
2、高水平招商引资。一是全面落实“链长制”推进机制,引进筛选行业龙头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上下游企业,形成“建好一个、带动一批”联动效应;二是组建专业化招商小分队,常驻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全方位开展项目前期对接;三是强化高端项目带动,本次推介会将现场签约轻盐集团氨基绿色化工及新能源材料一体化、兴湘氟公司提质扩产等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达78.2亿元,打造湘乡核心增长极。
3、高效能扶持企业。积极探索实行“亩均效益承诺制”“亩均效益扶持法”,根据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亩均效益、生产工艺、环保节能、应急安全等7项主要指标,将企业分成“ABCD”四类,为企业量身制定奖励扶持政策。其中,A类为优先发展企业,主要是资源环境效益好、发展质量高的企业,承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亩、税收50万元/亩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达到绿色低碳排放标准,除享受国、省、市普惠政策外,还给予“一事一议”奖励;B类为支持发展企业,主要是资源环境效益较好、发展前景看好的企业,承诺固定资产投资400-500万元/亩、税收40-50万元/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享受国、省、市普惠政策;C类为提升发展企业,主要是资源环境效益相对较好、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的企业,承诺固定资产投资需达到300万元/亩、税收30万元/亩的标准;D类为限制退出企业,主要是综合效益较差、发展水平落后,需重点提升、改造、帮扶的企业。同步推行“亩均效益考核”,项目正式投产一年后,对企业进行考核评定,完成指标未达承诺的,第一年由企业按合同约定条款退还相关奖励;第二年仍未达承诺目标的,除按合同约定条款退还奖励外,按评估结果对企业实施降级;达到上一类企业考核目标的,实行升级奖励扶持。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杨滋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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