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湘潭12月19日讯(记者 凌雨晴 通讯员 黄连香)12月19日上午,湘潭市公安局召开“生态三湘2023”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生态三湘2023”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2023年以来,湘潭市以“生态三湘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81起,其中部督案件1起、省督案件7起;共移送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危害生物安全犯罪嫌疑人165人,打击质效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牢固树立“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工作理念,先后侦办了部督“3.11”污染环境案和“4.27”特大妨害动植物防疫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3.11”污染环境案系全省首例倾倒未经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案,摧毁一条收集、运输、倾倒未经处理生活垃圾的黑灰产业链。目前,“3.11”污染环境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追缴违法犯罪所得和后期生态修复资金420余万元,此案的成功侦破为全省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方面的侦查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样本。
“4.27”特大妨害动植物防疫案,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人,犯罪嫌疑人收购涉案疫木金额达5000余万元,疫木加工企业货值近亿元。此案系我省近年来办理同类案件中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
下一步,湘潭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的重要作用,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进一步整合力量,全面研判线索,实施精准打击和全链条打击,探索健全新的生态警务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四全”生态警务人才培养体系,为捍卫“蓝天、碧水、净土”贡献力量。
湘潭市公安机关开展“生态三湘2023”专项行动以来成功侦办的六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市森林公安局与湘潭县公安局联合侦破部督“3.11”污染环境专案
市森林公安局和湘潭县公安局联合侦办了3.11”污染环境专案。该案系我省侦办的首个非法倾倒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实现了对垃圾收集者、转运者和倾倒者的全链条打击,获得公安部贺电表扬。
现查明,从2020年开始,朱某在长沙市承接没有相关资质的垃圾中转站的垃圾,通过齐某和郭某联合组织的运输车队拖运到湘潭市境内的湘潭县、岳塘区、湘潭经开区、岳塘经开区等地进行非法倾倒处理。经查实的非法垃圾中转站有5处、非法倾倒点20余处,涉案垃圾达62万余吨,其中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剪刀塘”附近的一处集中倾倒点,倾倒面积约11.95亩,总方量约8.5万立方米,重量约3万余吨,其中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9000余吨,对山林土壤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
目前,该案共分批收网犯罪嫌疑21人,移送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18人,并移交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线索11条15人次,追缴违法所得及生态修复资金420余万元。
案例二 雨湖公安侦办洪某奇等人污染环境案
雨湖公安分局成功侦办了洪某奇等人污染环境案,该案系省公安厅督办案件。
现查明,郭某鹏是湖南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公司主要业务为钢结构加工。为了减少处理危险废物的成本开支,2022年年底,郭某鹏联系到收购废钢材料的洪某奇,商量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漆渣等危险废物倾倒掩埋。
2023年2月7日上午,郭某鹏和洪某奇、李某明等人在明知油漆渣等废物为危险废物且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分五次将油漆渣倾倒在湘潭市雨湖区鹤岭工业园卸土区,洪某奇、郭某鹏、李某明三人倾倒的油漆渣、废弃手套和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重量为112吨。当日,市生态环境局和雨湖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查获洪某奇等人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移送起诉。
案例三 市森林公安局与湘乡市公安局联合侦办“4.27”特大妨碍植物防疫检疫案
市森林公安局与湘乡市公安局联合侦办了“4.27”特大妨碍植物防疫检疫案,该案系我省近年来办理同类案件中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获得公安部贺电表扬。
现查明,潘某、刘某等人在松材线虫病疫区湘乡市、湘潭县等地非法采伐松木,销售给以杨某辉、李某平等人经营的木材经营部,杨某辉、李某平等人将收购的松木转手销售给沈某等木材中间商,沈某等人在明知国家明令禁止疫区松木交易的情况下,仍多次收购疫木并将疫木销售到湖北等地木材加工企业,导致广大农村地区森林植被被破坏、滥伐林木行为泛滥成灾,对森林资源造成巨大破坏,同时也给国家疫木防治工作带来重大安全隐患。该案现已查明的涉案人员高达上百人,涉案林木蓄积达上百万立方米,犯罪嫌疑人收购涉案疫木金额达5000余万元,疫木加工企业货值近亿元。市森林公安局与市林业局在松材线虫病疫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从湘乡市梅桥镇两个木材经营部查获松木疫木158.54吨,随即以“妨害植物防疫检疫案”立案开展侦查,由此将这条破坏森林资源、危害生物安全的黑灰产业揭露并斩断。
目前,该案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人,移送起诉11人,扣押犯罪违法所得244.3万元。
案例四 岳塘公安侦办曾某阳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
岳塘公安分局成功侦办了曾某阳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该案系省公安厅督办案件。
现查明,2022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湘潭综合物流港项目进行平整作业时发现地下有砂砾土,便将该信息告诉曾某某。之后曾某某、王某某在未取得任何许可和资质的情况下,在湘潭综合流港项目指挥开挖砂砾土并以38元每吨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30余万元。该团伙系利用合法项目施工做掩护,白天应对检查正常施工平整土地,晚上私自开采砂砾土,采、运、销等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的团伙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关系紧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专项行动期间,犯罪嫌疑人在非法施工过程中引起周边群众警觉并报警,最终助力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了这一非法采砂团伙。
目前,该案现已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5名。
案例五 湘乡公安侦办贺某建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湘乡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了贺某建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系省公安厅督办案件。
现查明, 2022年11月24日至28日期间,刘某某纠集钱某、陈某某、贺某某、陈某、钱某某六人无证驾驶专制电动铁板机动船,沿涟水河多次在娄底、湘乡、湘潭县等河段,采用可视设备及电爆等禁捕方式从事非法捕捞,非法捕捞渔获物共计2000余公斤,涉及总金额7万余元。2022年11月28日,接渔政部门移交线索,民警在涟水河水域现场抓获正在从事非法捕捞的刘某等人,并就此开展立案侦查,成功打掉这一非法捕捞团伙。
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5人,并对1人实行上网追逃。
案例六 雨湖公安破获7.27非法捕捞水产品(弹弓射鱼)案
雨湖公安分局成功侦办了7.27非法捕捞水产品(弹弓射鱼)案。
现查明,2022年年初,犯罪疑人刘某的饭店濒临倒闭,遂产生到湘江流域捕捞河鱼牟取利益的想法,随即召集有共同爱好的张某、叶某、邱某、宫某等人组成射鱼战队。为了便于组织联系召唤、传授捕鱼方法、分享捕鱼成果,刘某等人建立微信群扩大射鱼战队成员,该群固定成员7人,最高群内人员数量达到50人,并在群内发布非法捕捞相关视频,吸引食客,谋取非法利益。该团伙在湘江流域岳阳段、长沙段、湘潭段、株洲段采用弹弓射鱼的方式大肆进行非法捕捞,向湘潭、株洲、长沙等地的饭店进行销售。从2022年年初至案发,该团伙在湘江流域非法捕捞鱼获超过1000斤,涉案价值达6000元。2023年7 月26日,雨湖公安分局民警在湘江湘潭段杨梅州水域,将非法捕捞的刘某、张某、叶某、邱某、宫某、唐某、冯某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涉案水产品100余斤,查扣非法捕捞工具10套,成功打掉这一非法捕捞团伙。
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5人。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凌雨晴 黄连香
编辑:谢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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