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画面。
民警依法进行处罚现场。
145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其中20次闯红灯,累计罚款近2万元、记278分。12月5日16时46分,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华大队接到预警信息:一名“失驾”人员正驾驶车牌号为湘CV2***的小型轿车在湘潭市江南大道与北二环的交叉路口行驶。路面执勤民警立刻进行拦截核查。
经查,驾驶人谢某自2014年起,已有145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其中包含酒驾、闯红灯、超速、违停等,罚款累计近20000元,累计记分达278分。交警部门多次督促谢某尽快处理,但其置之不理。谢某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其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然而,谢某不思悔改、全然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将拥有100余条违法记录的车辆自行废弃,仍然驾驶家中另一台车,继续违法行驶,以为换一台车就可以瞒天过海。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谢某依法进行处罚,并敦促其将未处理的违法行为尽快处理完毕,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胡红章 邹斯怡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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