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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多部门发布温馨提示 家中超期燃气设施需及时更换

来源:红网 作者: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楚湟 2025-10-24 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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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很多市民朋友可能没注意,自家的燃气设施其实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为有效管控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提醒广大燃气用户及时更换超期燃气设施:

一、家用燃气表

1.使用期限:10年(以天然气为介质)

2.依据:JJG577-2012 《膜式燃气表计量检定规程》

3.超期使用风险:超期使用的燃气表可能存在表内皮膜变形、固件耗损、表体锈蚀等问题,导致漏气和计量失准。

4.更换费用:由供气企业承担。

二、燃气燃烧器具

1.判废年限:使用天然气的家用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灶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

2.依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

3.超期使用风险:超期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可能出现点火针或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失效,内部零配件老化、断裂等问题,引发漏气、爆燃等事故;同时,燃烧效率降低,耗气量增大,可能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危及人身安全。

4.建议:工商业燃具用户根据产品生产企业要求或实际使用状况及时更换。

三、燃气报警器系统

1.使用寿命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5年;

工商业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3年;

紧急切断阀:10年。

2.依据:CJJ/T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器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3.检定周期:不超过1年,依据JJG 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4.超期未检和超期使用风险:未定期检定或超期使用的可燃气体探头可能因老化无法保证探测效果和安全性能,出现误报或失灵,无法在关键时刻有效提醒燃气泄漏、切断气源,从而失去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燃气连接软管

1.选购要点: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依据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2.风险点:软管使用中存在脱落、变硬、变脆、龟裂等风险,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燃气泄漏,引发着火、爆炸等事故。

五、扎实推进入户安检

经营企业将按照“分类建档、差异管理”的原则,根据用户个体差异、类型、活跃度等因素分类管理,对长期无人居住,长期不用气的用户,采取保护性暂时停止供气措施。

六、推进用户隐患整改

对拒绝入户或多次上门仍无法入户的燃气用户,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时,根据《燃气服务导则》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后采取保护性停气措施。

对拒不签收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燃气用户,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燃气服务导则》相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后采取保护性临时停气措施。

七、特别提醒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主动检查家中燃气设施是否超期,及时更换超期或不合格燃气产品。并积极配合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守护家园的平安与幸福。

参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燃气居民用户安全检查及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湘建城函[2025]139号)、关于及时更换超期燃气设施的通知。

来源:红网

作者: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楚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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