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微信群里的“口舌之争”,竟演变成对簿公堂的隐私权、名誉权纠纷。一方是愤而投诉的业主,一方是直指名誉受损的物业,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在湘潭县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在“事发现场”——业主群内相互致歉,实现案结事了。
业主邓某因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多次在数百人的业主微信群里提出批评。2025年7月6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情绪对抗中,直接用公司账号在群内公布了邓某的姓名、家庭住址及工作单位。
此举让邓某感到自身隐私被严重侵犯,在向相关部门投诉未获实质回应后,他于同年7月26日,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
面对起诉,物业公司当庭反驳,认为邓某此前在群聊中的一些过激言论,已损害其商业信誉,同样构成了名誉权侵权,要求邓某承担民事责任。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审理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矛盾的根源在于沟通不畅导致的情绪对立。“一纸判决虽能定分,但难以止争,甚至可能激化双方长期关系,不利于社区和谐。”为此,法官确立了“调解优先”的思路,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
对物业公司,法官严正指出,物业在履职中获取的业主个人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同意,在数百人的大群中公开披露,已构成对邓某隐私权的侵害,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对业主邓某,法官则耐心劝导:维权也需讲究方式方法,在群聊中使用不当言论,非但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自身也可能从有理方变为侵权方。
法官一番法理交融的剖析,让双方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欠妥之处。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邓某与物业公司共同在当初发生争议的业主微信群中,就各自的不当言行发布致歉声明。一场在网络上引发的纠纷,最终在网络上彻底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红网
作者:唐健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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