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让我获得政策和法律的宽大处理。”2月26日,聂某在湘潭市追逃办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市检察机关主动投案。
2017年9月,湘潭市纪委在办理湘潭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原主任王新平严重违纪一案中,发现2014年9月5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聂某所作存疑不起诉决定存在错误,涉嫌的罪名应当是贪污罪。湘潭市纪委、监委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多次沟通协调之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由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对聂某以涉嫌贪污罪补充侦查。
湘潭市追逃办得知犯罪嫌疑人聂某已从正科级领导岗位退休并长期在外省居住这一情况,主动出击,迅速调查聂某的有关情况,并在短时间内与聂某取得了联系,反复向聂某宣讲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对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的宽大政策、法律。聂某受当前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的影响和政策法律的感召,决定主动投案。检察机关依法兑现其取保候审的承诺。
“聂某的投案,是湘潭市追逃追赃工作的又一成果。我们再次奉劝那些腐败分子和企图外逃的人,千万不要低估我们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赶快迷途知返、放弃侥幸,主动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湘潭市追逃办负责人说。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谢腾辉 谭佳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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