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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有奖征集:湘潭碧泉湖公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形象宣传语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开元发展(湘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黄滔 2018-06-13 22: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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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碧泉湖公园建设以其鲜明的生态优先理念而被确定为创森宣传阵地。为发挥碧泉湖公园生态优势,为向公园休闲的群众更好地宣传创森,突出创森决心,推进创森发展,提升碧泉湖公园创森形象,并进而达到宣传碧泉湖公园文旅资源、人文景观的目的,开元发展(湘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特举办此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有奖征集碧泉湖公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形象宣传语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碧泉湖公园创森宣传口号,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二、奖项设置

  投稿内容涉及五个版块,每个版块设入围3个作品,全部入围作品由主办方根据投稿质量确定。随后进行投票。将入围的15个作品进行投票,选出各个类别中的第一名,评为优胜奖,共5名,奖金各800元;另外10个作品则获评入围奖,奖金各100元。

  三、活动时间:

  6月13日——6月22日征集

  6月24日内部初筛

  6月25日——6月29日投票评选

  6月30日公布获奖

  四、作品要求

  1. 口号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碧泉湖公园创森形象、人文特色和丰富内涵,具有独创性。投稿作品文字以不超过30字为宜,附创作说明在300字之内。

  2. 要体现独特性、专业性、文学性,看读两宜,便于记忆,雅俗共赏,朗朗上口,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3. 适合于各类媒介和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4. 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

  五、征集内容

  碧泉湖公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共分为五大块:

  一是公园入口处宣传口号。规划设计公园入口创森形象宣传口号,其用处是提高市民创建森林城市意识的同时提高景观质量。设计的公园将成为湘潭市民活动的重要场地,门户的宣传口号要不仅能够提高公园环境的景观质量,也能够提高市民的创建森林城市的意识。

  例句:碧泉湖里现碧泉,森林创建把手牵。

  二是健康步道。这个提倡全民运动健身的年代,人们愈发重视“走”,健康步道随之发展起来。科学研究表明,较快速的步行对促进心血管系统的活力、提高呼吸肌功能、降低血液中胆固醇含量、避免高血压的发生等都有一定好处。因此面向大众征集健康步道相关宣传口号。

  例句:日行万步路,健康我来护。

  示例图:

  

 

  三是公园湖旁边规划水。水是生命之源,保护水资源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从水资源保护出发,撰写宣传口号,呼吁大家共同保护水资源,唤醒大家保护水资源意识。

  例句:建一汪碧泉,护一方水土,孕一方风情,养一方人。

  示例图:

  

 

  四是湿地。湿地是水资源的“贮存库”和“净化器”,是“物种基因库”,是“储碳库”和“吸碳器”,也是孕育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然而人们对湿地保护意识相对来说较为薄弱。因此,以湿地保护为主题出发,撰写宣传口号的任务显得更加任重道远。期待您的佳作。

  例句:土地有湿情,碧泉有化意,生活方有诗情画意!

  示例图:

  

 

  五是林业在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六大体系主题宣传。当前,林业部门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主线,加快发展现代林业,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六大体系。请从六大体系主题出发,撰写宣传口号。

  例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构建六大生态体系,共建美好宜居家园

  示例图:

  

 

  六、投稿形式

  投稿形式为在微信公众号后台直接回复。

  扫描(或长按识别)二维码

  

 

  关注「开元发展湘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KY(微信号:kaiyuanfazhan-)」,将创森口号、创作说明与姓名和联系方式发送至公众号后台即可参与活动。

  七、评审及公布

  开元发展(湘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评审工作。征集活动结束后,初选结果在“开元发展(湘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KY”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公布,并公布投票时间。投票结束后,由“开元发展(湘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KY”官方微信平台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八、特别声明

  1、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作品产权归属:凡获奖作品,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开元发展(湘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开元发展(湘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及展示或放弃等权利。

  3、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后台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4、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6、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7、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开元发展(湘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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