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各市直中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 〔2020〕1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形式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二)各科分值
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满分为120分,其它各科满分为100分,体育、艺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以“等级”形式呈现。
(三)考试方式
1.八年级地理、生物和九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考试科目采用闭卷笔试。
2.八年级生物、九年级物理、化学由笔试和实验考查两部分组成。
3.九年级英语考试由笔试和听力两部分组成。
4.残疾考生申请便利相关事宜。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和《关于做好残疾人参加2020年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1号),现就我市残疾人参加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按规定程序申请认定后,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免试英语听力。
听障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免试听力,按以下程序认定办理:
1听障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于6月12日前报所在学校审核。申请时须提交听力残疾证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鉴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公示一周后,于6月26日前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免考资格,于6月30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备案。
成绩计算。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
(2)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3)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等)予以协助。
(4)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5)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6)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四)命题及其管理
1.命题依据
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
2.命题方向
考试命题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以素质教育为指引,以核心素养为重点,注重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着重考查学生学科文化素养、思维过程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校建立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全面培养体系。
3.命题标准
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公平性,进一步加强对学科核心素养评价,基于核心素养所提出的品格、能力要求及课程领域所提供的知识内容,科学设计试卷结构和命题内容,贴近社会实际,贴近课程教学改革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给学生创设更大的思考空间和展示个性才华的平台。把握试题难度,保持适当区分度。试题表述规范,设问明确,语言简洁,图形清楚,结构简约,题量适当,便于网上阅卷。
4.命题管理
命题实行学科组长负责制,签订中考命题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审题、制卷、评卷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杜绝差错。
(五)评卷工作
全市中考评卷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采用全市集中网上评卷。有关评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日期
2020年6月1日—12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对象
全市各初中应届八年级、九年级在籍学生。
(三)报名办法
1.市直初中以校为单位到我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请带好学籍册以便核对学籍。
2.县市区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主安排,试卷订数要求在6月19日前上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向我局上报中考考试考务数据。
3.为规范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和义务教育阶段质量跟踪评价工作,报名参考学校须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考生基本信息(见附件1,报名信息名册以EXCEL格式上报),补充完整学籍辅号、电话号码、小学毕业学校以及经外地转学来本地学生的生物、地理原始成绩证明(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以局为单位于6月12日前上交数据,各项数据字段填写要规范、准确、完整。
(四)收费标准及办法
1.报名费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字[2013]9号)规定的“初中毕业会考考试费按每人每科10元”的标准执行。各县市教育局、九华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按每人每科3.5元的标准上交市教育局;雨湖区教育局、岳塘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和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按每人每科8.5元的标准上交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按每人每科10元的标准全额上交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按比例留存的费用必须专项用于组考开支,市直各中学、市区各考点的组考费用另行下拨。
2.缴费办法
市直学校在报名时到局计财科同时办理缴费手续;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在核对考生报名人数后,于6月12日前到我局领取非税收入缴款书,并于6月30日前统一汇入湘潭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帐号:78005072010010006616,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河西支行。
三、组考工作
(一)考务安排。严格执行《湘潭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严格按照我局制定《湘潭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工作时间表》(见附件3)中考考务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进行操作。
(二)考点设置。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各县市区、园区中考均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设置考点,组织考试。考点设置应相对集中,监考老师实行校际交叉,单校考点均由外校教师监考。各县市区(园区)考点设置方案请于6月12日前上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三)保密室设置。进一步加强标准化保密室建设,各市县区园区考区、考点均须设置保密室。保密室须选择二楼以上的套间,里间为试卷存放室,外间为保卫人员值班室。保密室须安装铁门、铁窗、铁护栏、配备铁柜,并安装防盗警报系统,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试卷存放室门须上双锁。
(四)巡视员及相关人员选派工作。市直考点及县市区、园区考区由我局统一派出驻点巡视员,县市区、园区考点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出驻点巡视员。驻点巡视员负责对考点进行督查巡视。市直各考点由我局统一选派主考和副主考,每间考室选派一位非本校高中教师担任主监考,非参考学校选派一名老师担任监考。
四、发证标准
学生毕业的文化成绩依据是九门学科中考标准分成绩,毕业证发放标准是:科科参考,科平及格,体育考试、艺术考试、实验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C等及以上。未达到毕业标准但修满规定修业年限者,发初中结业证书。
凡因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未颁发毕业证书的学生,原考试成绩3年内有效,学生3年内参加由原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合格的可换发毕业证书;凡因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未颁发毕业证书的学生,毕业一年后应由学生现就读的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或者社区(街道、乡镇)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证明给原毕业学校,原毕业学校认定合格的可换发毕业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对所辖范围内的组考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充分认识中考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考务细则》的要求,牢固树立“严格保密、严肃考纪、严防事故”的思想,加强考务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严格保密纪律,做好保密、保卫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和阅卷纪律,杜绝集体舞弊事件的发生。
(三)高度重视中考期间的安全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要把安全防范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制订安全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保障学业考试期间的食品、交通、通信,保密、保卫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如遇特殊考生需单设考室,请于6月30日前向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呈送报告,再商议决定。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湘潭市教育局
2020年5月9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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