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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致全市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红网湘潭站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2020-06-15 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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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2020届初中毕业生同学们,尊敬的家长们:

在这个五彩缤纷、绚丽多彩的初夏时节,同学们即将踏出初中的大门,祝贺你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

此时,你正在规划自己的未来:上普通高中?或者是上中职学校?希望你和家人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从家庭、从自己的实际出发,认真思考、理性规划自己的人生,找到一条最适合自己的成才道路。现对2020年湘潭市高中招生政策予以简要介绍,希望得到你们的理解和配合。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自主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可以申请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湘潭县一中海航班招生纳入自主招生。省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其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3%以内。

2.指标生计划。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均衡分配到相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不得跨区域招收。

3.直升生计划。完全中学高中部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可以招收对应初中学校(初中部)毕业生总数10%以内的学生作为直升生。

(二)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分为直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和常规录取志愿四类。

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诱导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协议。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

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根据自身条件慎重填报志愿,不盲目填报。

(三)招生录取

1.录取依据

(1)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体育中考成绩等第、艺术中考成绩等第、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等第,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均为达C等及C等以上的原则。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等共9科,总计960分。

(3)优惠加分。考生按优惠加分政策在升学时可享受优惠加分。

(4)考生升学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是重要的录取依据,志愿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凡不填报或填写错误均视为无效志愿,不参与划线录取。

2.录取方式

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按照直升生、自主招生、指标生和常规招生的顺序依次分类择优录取。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对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补录只能录取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未被我市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未填报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的补录。

(1)直升生录取:直升生录取分数线按照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结果进行录取,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3)指标生录取:指标生录取根据指标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应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降低30分为指标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

(4)常规招生录取:常规招生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顺序录取。

3.录取和注册时间

8月3日,公布全市中考考生成绩、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8月7日前,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电话通知上线学生;8月10日,普通高中新生到招生学校报名确认。

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二)招生录取

1.填报志愿: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按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级示范学校、一般职业学校分类设置,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各类志愿填报1所学校的2个专业志愿。

2.录取方式:应届初中毕业生严格按志愿录取,学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录取情况。已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再录。学生统一在8月3日—7日间,到所录取学校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3.统一注册: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六个“严禁”。各学校按规定时间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学生注册信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员完成初审,市教育局审核后注册。

湘潭市教育局将统一编印《湘潭市2020年高中学校报考指南》,免费发放到全市每一个初中毕业生。同时请大家关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微潭教育”,及时了解我市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管,进一步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净化社会风气,坚持规范招生、阳光招生,确保高中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也恳请广大家长监督并积极举报买卖生源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违规招生现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亲爱的同学们,无论你的规划是什么,我们都真诚地祝福你,抓住最佳的学习时机,夯实自己的奋斗基础,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实现自己的梦想!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衷心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我们将开拓创新,力争教育教学管理迈上新台阶,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新提升,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而不懈努力!

最后,祝同学们学业进步,祝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湘潭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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