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乡通报一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经查,2013-2015年,陈灿在担任湘乡市梅桥镇卫生院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2018年12月,湘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灿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陈灿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1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灿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性质严重,影响恶劣。2020年6月,湘乡市卫健局给予陈灿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2020年7月,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灿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湘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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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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