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花石镇万亩湘莲基地。
红网湘潭县分站8月27日讯(记者 彭圆)湘潭县湘莲种植历史悠久,品牌享誉古今中外,1995被国务院认定为“中国湘莲之乡”,全县湘莲种植面积长期稳定在10万亩以上,湘莲规模加工企业达47家,年加工湘莲10万吨。
为积极推进以湘莲为主的“一县一特”优势产业建设,实现湘莲产业至2025年产值达120亿元,湘莲种植面积达12万亩以上,让湘莲品牌成为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目标。今年来,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湘潭县推进湘莲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九大措施,全力支持湘莲产业发展。
在做强示范基地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以租赁土地等方式,在全县严格管控区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建设湘莲种植基地的,享受相关奖补政策;对县内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湘莲生产技术规程”(或 GAP认证)生产且面积达200亩以上的连片湘莲基地,给予经营主体不低于150元/亩的支持。同时,3年内围绕湘莲产业创建10个以上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园区必须由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领办,对基地流转面积连片种植在300亩以上且产业融合度高的园区,给予不少于5万元/园区的资金支持。
在培育龙头企业方面,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湘莲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 20万元的奖励。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发展精深加工提升竞争能力,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过5亿元、 10亿元、 20亿元(精深加工产品收入不低于30%)的湘莲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 10万元、 20万元奖励。全县规模以上湘莲加工企业纳税的县级部分,县财政在湘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的额度予以支持企业发展。
《意见》还提出,县农业农村、发改、科工等部门要积极帮助经营主体做好湘莲科技项目立项,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帮助湘莲企业在食品、药品、保健品和新材料开发方面实现新突破。对产品成功上市后,能带动湘潭县湘莲销售、增加湘莲附加值且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 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 10万元、 20万元、 50万元的研发奖励。
根据《意见》,湘潭县将立足于打造国家级农业强镇和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区这一目标推进花石湘莲特色小镇建设。建好湘莲产业园,为引进湘莲精深加工转移企业和县内湘莲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良好载体,力争5年内落户园区企业达10家以上。打造物流中心,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建设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湘莲仓储、冷链及电子商务(金融)中心项目,进一步巩固花石镇全国最大的莲子贸易集散中心地位。搞好节会活动,整合各方力量,继续抓好花石湘莲节会活动,探索打造湘莲产业论坛,提升湘莲产业品牌的影响力。
来源:红网湘潭县分站
作者:彭圆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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