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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开展违法停车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来源:红网湘潭县分站 作者: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黄滔-湘潭站 2020-09-21 14: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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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开展违法停车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全力以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对违法停车行为的举报奖励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举报奖励及原则

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不仅是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权利和责任。凡市民举报违法停车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按每一例奖励人民币10元,每位举报人每月的交通违法举报奖金不得超过500元。对违法停车行为的举报实行实名举报。即举报人以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进行的举报。

二、受理部门及渠道

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违法停车行为举报有奖受理责任单位,负责受理举报和实施奖励,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举报在湘潭县县城城区范围内(西至涓水二桥、北至滨江路、东至贵竹路、南至京广加油站)发生的违法停车行为。交警大队对接到的举报每天依法依程序核定。举报电话:57777110;电子邮箱:2726835882@qq.com;来访地址: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楼指挥中心。

三、证据甄别及认定

1、本办法适用于在县城区道路上违法停车行为的举报与奖励。机动车违法停车(不含摩托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第27条、第28条之规定。

2、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受理举报时,应做好举报人身份登记,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按照受理举报、证据认定、移交处罚、奖励告知、审核备案、奖金发放等程序进行。

3、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可通过手机、相机等进行拍摄,如通过手机拍摄车辆违法时,应打开手机的定位功能和时间水印功能,并如实描述详细的违法地点。所提供的影像资料(举报同一内容的视频时长在1分钟之内;举报违停时所拍图片应包含前、后及侧面照片等照片3张,通过照片能判断车内无人。同时,应确保前、后两张照片拍摄时间间隔大于10秒。)能清晰记录违法车辆号牌、外观以及违法事实,并包含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周边环境情况。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举报时间为2日内发生在湘潭县县城区范围内的违法停车行为。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3日(以下均为工作日)内对举报人身份和证据资料的有效性进行初步认定。只有经过调查核实确系违法后,方能依法进行公示。

5、同一违法停车行为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顺序以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如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举报,按一人举报进行奖励,奖金由共同举报人协商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无效,不予奖励:

①举报内容已于举报前被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并查处的;

②以套取奖金,牟取利益为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编造违法事实并对其进行举报的;

③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以匿名方式举报的;

④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适用的情形。

四、奖惩兑现及处理

对确认有效的举报进行奖励的,由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核、审批后,通知举报人办理领取奖励手续。情况特别复杂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奖励审核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15日内,凭举报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五、其他规定

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情况及举报内容。

2、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举报奖励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举报奖励档案,以备查询。档案包括举报记录、移交记录、查处情况、奖励审核、奖金发放、财务凭证等相关材料。

3、活动时间:2020年9月21日-2020年12月30日。

4、本通告由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9月21日


来源:红网湘潭县分站

作者: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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