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大正街的拾味餐厅存在占用安全出口的问题后,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拾味餐厅存在占用安全出口的问题,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过现场调查取证,监督检查人员决定对该单位予以警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第一款第三项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该单位责令改正并处罚5500元决定。
该单位负责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场表示服从湘乡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的决定,并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通讯员 朱亚军 刘敏)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朱亚军 刘敏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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