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3月15日讯(记者 刘放明 通讯员 林利 刘芳)3月15日上午,《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负责人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问《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的实施对整个韶山灌区乃至全省的灌区管护有什么重大意义?
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凌云:《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要论述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出台的地方性条例。这为加快推动韶山灌区水利工程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灌区水利工程安全保障及法治化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的出台,标志着韶山灌区全面开启了法治化建设新征程,对加强韶山灌区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弘扬韶灌精神、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构建灌区现代化治理体系,全面提高灌区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韶山灌区“十四五”现代化建设和灌区“水安全”增添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为我省首部针对单个灌区、也是首部针对单个水利工程的专门性立法。目前,全国灌区地方立法尚处于探索阶段,近年来仅有不到10个灌区有专门性立法。从全省来说,为其他灌区和单个水利工程地方性立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记者:韶山灌区范围还涉及长沙市、娄底市,请问如何实现一部条例管灌区?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和莲:从名称上看,《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只适用于湘潭市行政区域内韶山灌区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供水和用水。但是韶山灌区是跨区域的灌区,不仅仅是湘潭市的灌区,韶山灌区工程范围还包括长沙市的宁乡市和娄底市的双峰县部分区域,受益范围更是到了长沙市的岳麓区,其专管机构也叫“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立法之初,我们就充分考虑到了法律效率如何覆盖全灌区的问题,经反复研究并充分征求长沙市、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形成了建立区域协同机制的共识。因此,我们会按照本条例的要求,积极协调湘潭市人民政府与长沙市、娄底市人民政府在灌区维修养护、水资源配置、水源水域保护、划界确权、联合执法、文化旅游等方面建立区域协同机制,促进灌区工程管理保护的统一性和科学性,从而实现“一部《条例》管灌区”。
记者:请问,下一步我们将如何做好《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的贯彻实施?
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四清: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制定很难,贯彻实施好更难。贯彻实施《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要形成全社会共识和全灌区合力,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实现良法善治,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紧制定条例实施方案,明确我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市区的职能职责,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区域协同机制,实现法律效率全覆盖,确保灌区各地依法管理水平同步提升。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运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现场解读、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特别是让灌区各受益县市区沿线乡镇和村庄的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条例内容,增强法制意识,并自觉遵守本条例。
三是做好执法委托。按照要求,下一步要积极协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我局统一签订行政处罚委托书,明确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理顺委托执法机制。
四是夯实执法保障。健全执法机构,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专门力量,明确各干渠管理处执法人员,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努力争取依法配置执法执勤车辆和装备器材。
五是依法查处案件。动真碰硬,狠抓执法,依条例严肃查处严重影响渠堤运行、侵占权属、擅自阻水、破坏水生态和水环境等不法行为,抓典型事例,办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贯彻效果和执行效力。
相关链接:湘潭市政府就《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刘放明 林利 刘芳
编辑:谢文礼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