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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条“办法”促进湘潭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发展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刘放明 林利 编辑:杨莉莎 2022-05-25 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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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5月25日讯(记者 刘放明 通讯员 林利)5月25日,湘潭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湘潭市统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的重点任务。今年1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市成为全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个重点城市之一。目前,《办法》已正式印发,内容主要包括总则、房源筹集、项目建设、项目运营、政策支持、监督管理、附则七章,共计35条。

《办法》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供应国有用地新建,存量闲置房屋改建等方式筹集。《办法》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等通过购买、租赁闲置厂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和其他商业用房等非居住类房屋进行改建;允许企业、高等院校等投资主体购买房地产开发楼盘、商业类公寓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支持采取“工改租”“商改租”“空置安置房改租”等方式盘活存量闲置房屋,统筹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享受相关支持政策,促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房地产去库存。

“十四五”期间,湘潭市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其中,经报国、省备案,2022年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任务为2724套。截至4月底,全市已开工建设1812套,开工率为66.5%,建设进度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湘潭市将进一步加大《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全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让他们安居优居,实实在在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相关链接:《湘潭市统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办法》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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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放明 林利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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