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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关于强化开展“全员规范佩戴口罩、推广使用‘场所码’行动”的通告(11月7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刘放明 2022-11-07 23: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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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我省多市相继发生本土疫情,我区疫情输入风险急剧增加,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规范佩戴口罩、推广使用‘场所码’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凡在我区辖区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探亲、访友等所有人员均需参加“全员规范佩戴口罩、推广使用‘场所码’行动”。

二、规范要求

即日起,所有离家外出、进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必须全员、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落实重点场所有专人值守,必须“凡进必扫、凡扫必查”场所码,对无智能手机的特殊人员逐一登记个人相关信息。

三、实施重点

(一)严格管理各类重点场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三站一场”、交通卡口等重点场所,影剧院、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室内娱乐场所,体育馆、健身房、瑜伽馆、游泳馆、跆拳道馆等体育经营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文化场馆,沿街小型店铺、理发店、餐饮店、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要求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方可入内。

(二)紧盯抓牢各类重点人群。从事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重点职业人群必须科学佩戴口罩,同时,严格落实25类重点人群的周期性核酸检测工作,落实应检尽检;继续加密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

(三)审慎举办各类重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原则,避免因婚丧嫁娶等人群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确需组织或参加各类会议、文艺汇演、展示展销、文体赛事等聚集性活动时必须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

四、措施和责任

(一)加强宣传引领。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开展“全员规范佩戴口罩、推广使用‘场所码’行动”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用活用好各种媒体,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宣传,引导广大居民自觉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落实“四方责任”。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广大村(居)民坚持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场所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场所码等防控措施的监管;各级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张贴场所码,安排防疫监督员对进入场所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广大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配合落实相关措施,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筑牢群防群控严密防线。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不规范佩戴口罩、不按要求扫场所码,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以及拒不履行防疫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拒不落实防疫措施的单位(场所),将按照有关防控政策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湘潭市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7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刘放明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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