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湘潭11月9日讯(通讯员 李灿 记者 谢文礼)11月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戴某受贿一案,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医保局、市疾控中心等单位70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接受了一次零距离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一审法院查明,2015年6月至2019年9月,被告人戴某在担任某集团财务融资部副部长、资本运营中心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融资业务、债券发行业务等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721.5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戴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万元,对戴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戴某不服,提起上诉。该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现场旁听庭审,比通过文字、视频的警示教育更直观深刻,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以及违法犯罪的惨痛代价。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李灿 谢文礼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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