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关于
第六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及湘潭市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期间
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第六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及湘潭市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期间相关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在第六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及湘潭市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期间对“低慢小”等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2023年11月4日12时至2023年11月5日24时,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在以雨湖区万楼景区主楼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进行“低慢小”飞行物飞行活动。
三、管控要求
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飞行物的管理工作。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2023年11月2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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