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审计局出台《湘潭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个审计周期内(2018年~2022年)将对湘潭市管322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方案》明确对湘潭市委管理的322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涉及235个单位,其中市属单位168个,所在地在县市区的单位67个,涵盖在县市区的乡镇43个、法检公安机关13个、平台公司4个、党校5个、医院1个、其他1个。按照单位掌握资金量大小、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生事项多寡、公权力大小等的不同,对所有审计对象实行ABC分类管理。A类审计对象2~3年安排审计一次,B类审计对象一个任期至少审计一次,C类审计对象一个任期只审计一次。
为确保审计全覆盖切实落实落地,《方案》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创新。《方案》采取“一级单位拖二级单位”模式实施,对一级单位领导干部审计的同时,一并安排二级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对医卫、教育、人社等大系统领导干部的审计,采取行业统筹实施模式,一次审计2~3个系统;对资金量小、职责职能少的C类审计对象,采取“批量+送达”模式实施,一次性审计若干个单位领导干部;对所在地在县市区的67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采取“授权审+交叉审”模式实施,由市局统筹五个县市区审计局力量进行交叉审;加大与预算执行审计的融合力度,采取大数据审计方式将经责审财务方面内容与预算执行审计一并进行,成果共用;采取“政府审计主审+社会审计协审”模式探索购买社会服务,解决政府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王海文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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