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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总河长刘志仁、胡贺波共同签发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编辑:黄滔-湘潭站 2023-03-02 1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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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总河长令

〔2023〕第1号

关于全面开展“清河净滩”行动的决定

各县市区、园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我市经历了特大干旱,全市大小河流、水库、渠道等水域水位低,水面岸坡垃圾较多。目前,汛期即将来临,为最大程度减少垃圾入河(水库、渠道),切实改善河湖面貌,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1日,全面开展“清河净滩”行动。

一、行动目标

对全市范围内的河流、水库、湖泊、渠道、小微水体等所有水体及岸线全面开展“清河净滩”行动,重点清理汛期洪水冲刷上岸和长期留置在水面岸坡的垃圾,确保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

二、行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园区河长办要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各级河长责任联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开展河道“清河净滩”行动,坚持水岸同治,及时清理水体及岸线垃圾,重点清除塑料垃圾,对问题突出、工作难度大的区域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务求工作实效。

2.强化巡管督查。各级河长要对所管辖水域积极组织开展“清河净滩”行动,督导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结合巡河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县市区、园区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河流、水库及小微水体和河道保洁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河道保洁日常作业管理档案。

3.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河长、各级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引导民间河长、志愿者、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清河净滩”行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四水六进”宣传活动,特别要加大对水域沿线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向河道乱扔垃圾、乱排(倒)污水、乱弃废弃物,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考核评估

市河长办将组织开展不定期暗访,核查“清河净滩”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河长制工作年度考评内容。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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